2021年南海形势在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努力下出现诸多积极变化,虽有局部不安,但总体稳定可控。展望2022年及今后数年的南海形势,一些消极因素仍将存在。就中国而言,2022年及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仍应将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确保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推进不受南海问题干扰这一大局置于优先地位。我们在加强传统安全能力建设的同时,也需尽可能避免中美军事力量围绕部分海域和航道的“控制”与“反控制”而演变成军事冲突。

第一,妥善应对美国因素,以海上维权力量提升和危机管控规则建设为导向确保南海和平与稳定。就我国当前在南海面临的安全和维护周边稳定的挑战而言,硬实力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紧迫和必要。面对“四国机制”“奥库斯”联盟、“美菲越”南海安全合作新动向,我国尤其需要整合并加强海上力量建设,提升威慑力。

美国现在是将来也是南海的主要麻烦制造者。除了基地使用、前沿部署、军事演习、抵近侦察、“航行自由”行动等传统手段,美国可能还会以“无人化”“智能化”“航母化”“模块化”等新范式与我进行海上力量博弈。所以,我国在以硬实力建设应对美国及其盟友军事挑战的同时,也要考虑与美国制定新的有约束力的、覆盖海上、空中和水下的军舰军机相遇规则,以避免中美南海日益频繁和密集的军事活动而发生海空不测事件。

第二,维护中菲关系稳定,管控可能出现的中菲南海新分歧、防止产生外溢联动效应。南海争端虽然不是中菲双边关系的全部,但已是影响两国关系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中菲关系之所以能够转圜并健康发展,主要得益于两国元首在多次会晤中达成的不以“裁决”为前提处理南海问题和通过双边磋商妥善处理南海争议的共识。但近期有菲律宾总统候选人再次提及所谓“仲裁裁决”,还有一些政客在此问题上一反常态。

为此,中菲双方未来应继续努力防止南海争议再次成为影响两国关系发展的障碍。互信是合作的基础,但没有合作就很难有互信的提升。尤其在中菲南海问题短时间内难以彻底解决的情况下,唯有不断深化海上合作才是提升互信、巩固两国关系的明智之举。中菲双方应在已有合作基础上继续扩大领域和范围,力求海上合作取得更大更快进展甚至突破,从而增进互信、扎牢彼此共同利益的纽带。

第三,以“疏堵结合”方式,引导或倒逼声索国的单边油气开发向“共同开发”或“合作开发”转变。伴随着美南海政策深度调整、“准则”磋商窗口期缩短和所谓“仲裁裁决”的负面影响,近年来声索国以在争议地区推进油气开发为主要内容的单边行动此起彼伏。可以预料,受国际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发现新的海洋油气构造以满足国内经济发展刚性需求、以油气开发巩固既得利益和扩大海域主张声索范围等因素影响,争议区单边油气活动将会成为影响未来南海形势发展主要内因,如果管控和处置不当,也可能会成为导致我国与有关声索国双边关系倒退的“引爆点”。

因此,如何有效阻止声索国单边侵权行为、防止此类行动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事关南海长治久安和我国南海权益维护。笔者建议,以新思维、新模式,通过非争议区“合作开发”或争议区“共同开发”以缓解南海沿岸国对海洋能源的刚性需求,仍不失为当前及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应对其他争端国单边油气活动的一个有效途径。

第四,以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为目标,在保持“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合理进度的同时,着眼于“准则”后时代的南海安全规则和机制建设。中国与东盟国家虽然目前就“准则”问题仍保持良好沟通和磋商势头,但美国等国的无端干扰、疫情的不确定性以及有关当事国对“准则”的预期目标和利益诉求变化而导致参与磋商意愿下降,这些因素都使未来“准则”磋商之路很难一帆风顺。我们应根据当前南海地缘政治格局、当事国的利益诉求变化以及美日英澳等主要域外国家南海政策演变,与东盟国家共同商讨、制定“准则”磋商新的时间表和线路图。

“准则”磋商固然重要,但南海问题也不可能因“准则”的诞生而从此万事大吉。海洋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传统及非传统领域的挑战、争议的最终解决以及南海的长治久安等问题,都非“准则”一达成就一劳永逸。因此,在稳步推进“准则”磋商的同时,还应前瞻性地着眼于“准则”后时代的南海安全规则和机制建设,以“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为总目标,把商签“南海环保公约”及构建区域安全秩序提上议事日程,从而真正把南海建设成“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的倡议落到实处。(作者是中国-东南亚南海研究中心理事会主席、中国南海研究院创始院长)